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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店微信朋友圈卖食品先得持有许可证

10月1日起,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的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,首次将网络食品经营纳入监管,这意味着在网络平台售卖食品的经营者,都必须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才能入网经营。

也就是说,今年10月开始,在网店里卖土特产,在微信朋友圈卖手工蛋糕,都须持证。

目前,很多消费者已习惯通过网络渠道购买食品。

“甜品控”孙小姐表示:“自己有饭后吃甜品的习惯,通过微信朋友圈加了一个在浙江杭州的烘培达人,经常是挑好产品后,直接通过微信转账付款,让她送过来。”

不少手机控都表示会通过朋友圈或微店买食品,比如购买今年中秋节“刷屏”的手工月饼、烘培达人自制的蛋糕,而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将严管这些自制产品,消费者在选择商家时应看其有没有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。

此外,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也将承担相应责任。该法规定,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、审查许可证,或者未履行报告、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;造成严重后果的,责令停业,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。

无证网店

发布新品受限

长假前,淘宝卖家Sunny经营的一家海外代购店铺收到要求备案的通知:“亲爱的卖家,根据修订的食安法要求,经营食品都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(农产品除外)”。

Sunny的店铺以日本代购为主,销售的商品中有婴儿奶粉。而阿里巴巴负责相关业务的公关人员介绍,“目前淘宝网食品商品共包含9个一级类目,主要有零食、坚果、特产、酒类、粮油米面、南北干货、传统滋补营养品、茶、冲饮料、水产肉类、保健食品、奶粉等。如果网店未按时上传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,发布新的商品,肯定会受到影响。”

最近想开淘宝店铺卖咖啡豆的田先生表示:“已经被告知先去办理许可证,才能申请新店铺。”

据了解,关于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,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,前往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。(郭超)